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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武胜县:百岁老人向女儿讨要赡养说法

发布时间:2017-05-22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讯(李晓英)前不久,一对70来岁的夫妻,相互搀扶着来到四川省武胜县猛山司法所,询问自己近100岁的老母亲瘫痪在床,自己的两个姊妹不赡养,是否合法。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,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后,耐心细致解释疏导。

  经详细了解,老年夫妻男的姓陈,家中排行老大,母亲姓刘,今年98岁高龄,育有5个儿女,3个儿子,2个女儿。大女儿嫁到重庆,3个儿子在猛山,小女儿在广东打工。母亲几十年一直是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,每个儿子家吃一个月,两女儿没有尽赡养义务。随着儿子年龄的增长,身体一天天的衰退,老母亲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,前不久又瘫痪在床,生活起居完全需要人照顾,在这种情况之下,母亲看到3个儿子确实力不从心,才要求两个女儿也一起来尽赡养义务,并请大儿子出面问问政府,于是有了开头一幕。

  调解人员和他们几兄弟私下沟通获知,两个女儿以农村风俗“嫁出去的女,泼出去的水”为由不愿赡养,他们打算起诉那两个姐妹。

  接下来,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做两个女儿的思想工作。告诉她们要理性对待赡养问题,走司法程序会影响兄弟姊妹今后的关系。当对方获得“子女都有赡养父母义务”的法律知识后,在外打工的小女儿夫妇出于实际情况,表示同意出钱,让3个哥哥帮忙照管。

  而大姐却以年纪大没有生活来源为由推卸责任。基于这种情况,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到大姐有两个儿子,可以从两个儿子入手,让两个年轻人做她的思想工作,也许效果会不一样。于是,工作人员与大姐的儿子取得联系。在电话中,两个年轻人非常明理,主动说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。可是两儿子回家向母亲提起这事后,遭到强烈反对。两儿子之后态度发生转变,以种种理由推脱。真是一波三折,调解人员并没有放弃,与大姐进行了长达近一个月时间的电话沟通,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,大姐同意赡养母亲,并把母亲接到重庆去。

  面对一场赡养老人的家庭纷争,司法所调解人员知难而进、不轻言放弃,采取理性方式调解,没有伤害到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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