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剑河县南明镇强化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机制,积极开展普法宣传

发布时间:2018-01-19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讯(张玉林)为充分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,强化各自领域工作开展,剑河县南明镇积极建立并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机制,加强普法宣传教育。

  1月17日,南明镇安监站、交管站牵头,镇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剑河交警农村片区一中队等部门参与,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、消防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活动通过悬挂横幅、展出宣传展板、播放警示教育片、现场讲解、发放宣传资料进行,重点对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消防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黔东南州农村消防条列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。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《黔东南州农村消防条列》、《常用法律常识普及读本》、《安全生产宣传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》、消防安全挂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(册),现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咨询100余人次。

  南明镇积极建立健全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机制,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、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,进一步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,从而形成部门、行业分工负责、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。据悉,该镇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,每月集中法制宣传不少于一场次,并充分运用QQ群、微信群、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进行普法宣传,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,对推进地方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 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